从“立柱架梁”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

文章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日期: 2022-01-17     浏览次数: 223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

本次《规划》在简要回顾“十三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愿景,确定了八项重点任务,强调要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金融科技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部分金融机构及科技企业依托前期积累的金融科技优势,创新线上“非接触”式金融服务,确保了基本金融服务不下降,有效支持了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但我们也要客观看到,当前我国金融科技仍面临诸多挑战。

下一步,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金融科技有哪些重点任务?数字经济时代,被视为重要生产要素的数据如何更好发挥作用?而监管又该如何适应这个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的新时代?《金融时报》记者围绕上述问题,请多位业内专家从《规划》出发,解读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的新蓝图。

明确重点任务 “数字”成为关键词

“《规划》重在解决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推动金融科技健全治理体系,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促进金融与科技更深度融合、更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这是人民银行编制的第二轮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年,央行印发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中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科技发展的 “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上述目标已经基本实现,金融科技正在成为驱动金融变革的重要引擎。

在此基础上,本次《规划》则提出,要坚持“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原则,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在《规划》提到的各项任务中,“数字”作为关键词贯穿全文。实际上,八项重点任务也多与“数字”息息相关。对此,董希淼表示,人民银行审时度势,及时编制《规划》并第一时间公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上一轮发展规划明确了金融科技的基本定义,肯定了金融科技的积极意义,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金融科技“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在这种情况下,本轮《规划》重在解决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推动金融科技健全治理体系,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促进金融与科技更深度融合、更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总体而言,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本轮《规划》全面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重点任务更加明确,关键技术更加前沿,实施方向更加清晰。”董希淼表示。

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车宁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数据要素作用发挥更加显著、底层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加大、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度不断拓展的趋势下,《规划》重点突出了“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等发展原则,为金融科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面加强数据能力建设 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重要性日益凸显。八大任务中的第二项即是“全面加强数据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与综合应用,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有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对此,香港科技大学智能网络系统实验室主任、副教授,星云Clustar创始人陈凯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边际成本接近零、规模效应强、非排他等特点,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资源和数字经济的基础。

在他看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是金融数字化转型的一个关键任务。“完善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数据资产化、数据开放利用规则,健全数据治理机制是必由之路。”陈凯表示,鉴于所有的数据安全都并非简单的技术问题,其中不仅涉及数据与业务之间的场景关系、数据与人之间的处理关系,还包括法律法规、标准流程等合规合法问题。因此,通过隐私保护计算等数据治理与应用技术,使安全前置,将数据合规贯穿于数据安全生命周期将成为企业数据合规与治理的重要思路。

陈凯认为,实现数据要素化和数据流通的首要条件是数据使用安全和权益保护,这也是大多数业内专家的共识。例如,索信达金融数据治理领域专家赵涵对记者表示,《规划》建议深化数字技术金融应用,下一步可积极探索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加强隐私保护及数据安全。例如,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可有效应对来自各方的攻击,减少数据丢失情况,减少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概率,有利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此外,联邦学习也是一种金融数据壁垒和隐私保护的有效解决之道。赵涵解释称:“联邦学习可以使各个参与方之间协同来完成一个数据模型的训练,以实现基于所有参与方数据而达到的效果,但参与方彼此之间不会泄露各自的原始数据。”

加强顶层设计 强化数字监管能力

在肯定国内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线上业务、远程办公等一批新业态,进一步增加了监管难度。加之全球经济增速下滑,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增大和监管复杂程度加大,在此背景下,运用科技手段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的必要性凸显。

针对《规划》提出的第七项任务“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 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副院长阎淬认为,传统银行业在KYC(Know your customer,即“充分了解你的客户”)、反洗钱等方面受到严格监管,在进行展业尽职调查时,普遍会遵守相关的法规;而一些新型的金融科技平台在这方面较为欠缺。所以,要将数字合规工具无缝镶嵌在各种应用场景,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

“目前尚存在一些金融科技类企业不愿被监管、一些政府部门由于权责不明而不愿去监管的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打擦边球,模糊业务边界,搞‘伪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阎淬表示。对此,他建议,要按照金融持牌经营原则,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从源头防范金融与科技结合的风险,“穿透”式监管金融科技创新活动。

近年来,国家多次颁布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相关的政策,一方面从国家战略高度扶持金融科技在民生普惠中的应用落地;另一方面则是进行更为严格和有效的规范与治理,对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监管合规之外,也有专家表示,政府应当积极作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高速成长之后,金融科技企业也面临“成长的烦恼”。车宁表示,一方面,机构业务大都集中于个人网络消费场景特别是消费信贷等红海市场,同质化严重;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企业彼此之间缺乏有序生态分工,对2B、2G等领域开拓不足,部分前沿技术尚未找到有效盈利模式。他认为,在《规划》指引下,金融科技未来首先能够享受更加健全、更具层次的科技治理体系和公共基础设施所带来的公共产品红利,在平衡创新发展和安全合规基础上稳健发展。

索信达控股CEO吴辅世表示,严格高效的监管可为创新发展夯实“根基”。他建议,可通过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动“监管沙盒”落地,实现金融模式深度创新,并推动全域深度智能及全面普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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